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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牟平区国地税四项联合促发展

2017-12-13 09:29:12 信息来源: 烟台市地税局牟平分局 字体:【

  为进一步提高国地税合作事项的办事效率,烟台市地税局牟平分局与牟平区国税局紧紧围绕合作规范,采取四项联合措施有效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收工作效率。
  一是联合整改“金三”系统问题数据。根据省、市局的总体安排,双方征管部门牵头部署,联合办税厅、各中心所核查落实问题数据清单,借助工商部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系统,进行比对分析,共同填写《调查核实工作底稿》,确保核查结果准确无误。在此基础上,互派办税厅工作人员进驻征管科实地办公,对数据整改中涉及到对方的内容,即时修改,减少传递环节。通过合作,共集中整改28项监控指标的3982条问题数据,有效提高税收征管信息数据质量。
  二是定期联合开办纳税人学堂。以纳税人学堂为载体,积极推广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APP、电子发票等“互联网+税务”模式,将办税窗口放置于纳税人的指间、掌间,有效疏导大厅办税人流量,缓解了办税高峰期等候时间长的现象,实现办税效率和纳税人满意度双提升。目前,已举办纳税人学堂4次,1500人次参加,有效提升了纳税人的整体素质。
  三是联合推进征管改革事项。在登记业务向工商部门前推合并的形势下,利用省局税收管理平台,定期从工商部门提取逾期未登记涉税信息户清单,经分管中心所落实,对实际经营但未履行纳税义务的商户,下达《税收事项告知书》,并将有关税收政策一并传达,使其明确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双方达成协同办理注销登记协议,纳税人在国税完成注销后,持《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前往地税办理注销流程,办结后再持《税务事项通知书》,到国税领取《清税证明》,有效避免纳税人只在一方办理注销,未按时到另一方办理而造成数据不一致。
  四是联合管理税收违法行为。以《国地税合作办税规范》为抓手,切实做好对欠税户的共同管理。对欠税拒不缴纳的,双方稽查部门开展税收稽查和立案查处工作,以共同认定的调查结果为依据,有针对性的采取停供发票、进行非正常户认定等措施;对个别严重情况,联合法院、海关、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有效避免税款流失,切实提升纳税人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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