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宣传 > 地税要闻 > 地税动态
?
?
烟台市地税局高新区分局三举措确保水资源税征收政策精准实施

2017-12-11 09:52:28 信息来源: 烟台市地税局高新区分局 字体:【

  为进一步贯彻可持续经济发展理念,响应国家用绿色税收护美绿水青山的号召。根据《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烟台市地税局高新区地税分局争取多方协作、聚发合力,为水资源税的顺利征收打通“最后一公里”。
  一是协调多方力量,加强组织统筹。一方面针对水资源税的征收开展了组织工作专项研讨会,并制定了循序渐进的工作推进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逐步推进重点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展开与财政、水利和企业的交流工作。认真听取各方意见,获得多方支持,加强多重合作。建立并完善多方工作配合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相关责任人。搭建相关信息共享平台,共同抓好信息采集传递、入户调研核查、政策宣传引导等工作,形成了财政部门统筹引导,水利部门整理移交相关资料并配合工作和地税部门积极准备对接并开展工作的良好局面,为水资源税的顺利征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开展走访摸底,推进税情调研。加强同水利部门的联系协作,明确责任、密切配合。与水利部门一起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开展入户核查工作,填写《取水许可用水户信息登记表》,对水资源税纳税人信息进行比对,逐户逐项目核实,摸清底数,全面了解纳税人取用水源类型、年取用水计划和近期取用水等相关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建立纳税人台账,对未确认的问题纳税人进行动态管理,并最终形成《水资源税纳税人信息核实工作报告》,对当前的问题及情况进行及时地汇报和处理。为水资源税的征收提供了充分的税源信息保障。
  三是组织开展培训,强化宣传引导。一方面,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学习《山东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关于做好取用水户信息核实和确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水资源税开征做好知识储备。另一方面,围绕水资源税的相关实施条例颁布、正式实施时间以及纳税人首次申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微信平台、LED屏幕和印制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纳税人进行宣传辅导。并进一步利用纳税人学堂开展申报培训,对政策进行全方位解读,帮助纳税人熟练掌握税目税率、计税方法适用、应纳税额计算、信息采集表和申报表填写等各方面的政策规定,从而主动避免因政策不熟悉产生的涉税风险,为水资源税的顺利征收提供和谐的征纳环境。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