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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地税多举措扎实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017-11-30 11:03:59 信息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字体:【

  今年以来,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地税局紧扣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通过多项举措倡导诚信纳税、惩戒失信行为,扎实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全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加强部门联动。主动与财政、人社等部门联系,主持召开社保费征缴工作联席会议,并出台政府多部门联动和司法保障试行办法;联合法院就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协作形成会议纪要,法税合作建立协作机制;与公安经侦部门就涉嫌偷税案进行移送;加强税银合作,进一步盘活企业信用资产,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健全管理体系。出台《自然人纳税诚信等级评价管理办法》,探索研究开发“自然人诚信评价平台”;配合上级局编写企业纳税人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业务需求。
  建立共享机制。及时与国税部门沟通联系,联合开展纳税信用评定及动态管理;通过国地税数据及时交换、比对,实现评定信息高度共享,夯实信管数据基础,保障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建立信用信息跨部门、跨领域共享机制,加强信用记录建设,及时公布“红黑榜”。
  准确评定信用。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中始终坚持严格评定程序、严格评定标准,做到有细心、有耐心,确保评定结果准确无误;完善纳税信用等级复评、补评和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及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实,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确定。
  深化结果运用。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实行不同的管理和服务,对A级纳税人实行激励服务措施,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为其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服务,开展专题辅导培训,每月免费寄送涉税信息月报,发送月度12366手机报,定期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在税银合作方面提供便利。对D级纳税人实行惩戒措施,将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加强纳税评估;在纳入信用管理的当年直接判定为D级并保留两年的,第三年评价不得评为A级;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与国税部门联合实施惩戒,对不良记录纳税人贷款,金融机构对其进行严格审查,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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